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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2章 痴人小张 (第2/4页)
阿梅就把它租下来了。因为是路边,租金自然比几年前她和阿华租的那个地方贵,但对于生意做大一点的人来说,这根本就是个小打小闹的投资。 阿梅是一个多月前来的深圳,她在上海的酒吧里唱了两年的歌,实在唱不起了,眼看周小勇也两岁多了,她觉得上海不适合她发展,打算回到深圳重新创业,做她做擅长的服装。正好她的手里还有梅姿的商标,这可是曾经的知名品牌,利用这个商标,应该还可以在服装行业里干一番事业。 其实阿梅早就想这么做了,一是手头没什么钱,二是孩子还小,她想等到周小勇大一点了再开始她的创业计划。 在上海的这两年,阿梅没少吃苦,在酒吧唱歌虽然收入不算低,几乎每天都有七八百块钱,毕竟她是曾经的大歌星,不说名气,就凭唱功都是很多酒吧歌手不能比的,但受到的冷眼和嘲讽也不少,为了挣钱,她也只好都忍住了。 阿梅每个月挣的钱除了日常开销和保姆工资,其他的都存起来了,两年的积蓄,加上她以前剩下的一些钱财,全都投资在这家不起眼的小服装公司里了。 说是服装公司,其实也只能算一个小型服装作坊,规模和产能不见得比原来和阿华合伙的那个大,只是这个在路边,位置比较好,还有就是有了梅姿这个品牌,产品价值就比原来的高。 阿梅刚来深圳的那些天,也试着找人合作,希望能把梅姿这个品牌再做起来,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服装行业中,很多人不敢合作,毕竟它已经是一个过气的品牌,要把这样的品牌从新做起来并不容易,偶尔有愿意合作的,人家开出的条件又很苛刻。 于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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