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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刑法课(十) (第18/18页)
全阖上呢,一股劲儿地吹着jingye形成的泡沫。 不等我们喘息,陈湘宜老师的讲解在耳边响起「关于不作为犯的着手标准, 学说上有不同的说法。假使承接刚刚的情境,老师我是蓓君强制性交小平的不作 为犯,那老师着手的时间点为何?是命令女同学们强制性交小平的瞬间?还是偷 走小平的脚踏车害小平手软脚软不能反抗的时候?还是本来小平都硬不起来,老 师帮助他勃起的时间点?还是蓓君已经握住小平yinjing,还没真正进行强制性交的 时候?救助机会理论认为,行为人耽误了个救助时机,就是不作为已经 着手进行的时点。这样看来,老师应该尽早阻止所有一切的发生,但这是不可能 的,这一切根本是我自己设计的。」 「最后救助机会理论则认为,行为人必须耽误最后救助时机,不作为才着手 ,也就是蓓君握住小平yinjing瞄准她的yindao的瞬间,老师就该出手,否则yinjing一进 入yindao就该当强制性交既遂,反之则是未遂。」 「多数学说则采危险理论,意即行为人对于其所认知的立即危险的不作为, 即为着手;而对于非立即的危险,必须等到危险进入急迫阶段,而行为人依然不 作为或放弃介入,才算是着手。」 「大家回家好好再思考不作为犯的保证人地位成立有否其理论基础,以及不 作为犯的着手时间点的问题,谢谢大家,尤其是女篮队员和蓓君、小平的配合, 我们下课。」 说完老师就滑着我的小蓝出了教室,完全没有要把脚踏车还给我的意思,而 且,干,我的链条到底去哪了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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