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大学刑法课(九) (第10/18页)
为什麽你不会该当强制性交的构成要件?即使你真的以强制力性交 程老师得逞。」 陈老师问。 我想了很久,手段?行为?客体?想不透哪。 「我要公开一个秘密─」 陈老师正经八百地把食指举在眼前,那是她要认真讲一件事时的习惯动作。 「湘宜学妹!」 程老师好像会意过来陈老师要讲什麽,急忙打断陈老师的宣告。 「程老师不是男也不是女,不该当这条法条的行为客体,程老师是所谓的人 妖!」 靠,这是拍电影喔,怎麽可以那麽扯,我眼前的这个超级正熟女怎麽可能是 人妖!「严格讲,程老师是变性人,原本性别是男性,后来遵循自己体内真正的 渴望而变性成女性,老师故意用人妖称呼,是因为在泰国,他们身份证上分成三 种性别,不是只有男女两种,还有第三种─人妖,但是我们的很多刑法法条都以 男女作为行为主体或客体,这其实不合时宜。 法条只要写明人就可以了,人都有性自主权,难道只保障男女的权利吗 ?像程老师这样的变性人如果被侵害了,行为人可以主张她非男非女,外观是女 性、DNA鉴定则是男性,既不能证明她是男性也不能证明他是女性,在证据不 足的情况下,以罪疑唯轻的法理为强制性交的行为人脱罪!」 陈老师气愤地说明着。 无视于程凤凌老师已经掩面啜泣。 靠,难怪老师名字叫凤凌,凤求凰,凤是雄性的嘛!原本听到可以性侵 老师,老二已经微硬的我,一听到老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