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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0章 得手与交易 (第4/5页)
和小鸟比起来,我更喜欢蝙蝠。”小丑毫不犹豫地把钷制匕首丢还给苏明,他知道这把匕首很锋利,但是他不喜欢:“我要这个,我要把它泡起来,每天和它说说话。” 他十分干脆地弯下腰,从地面上捡起狂笑之蝠的脑袋,不顾上面沾着黑色的血液,把它抱在怀里。 紫色的西装瞬间染黑了一大片。 他又把人头放在自己的肩膀上,放在自己的脑袋旁边,伸手把狂笑之蝠的面孔扯出一个笑容,高兴地对苏明说: “你看,我能同时用两张嘴笑了。” 扭头看看这个戴着尖刺头盔的脑袋,又看看那像是死鱼一样扑腾的无头身体,小丑哈哈大笑。 他终究赢了,笑到最后的人才笑得最好,事实又一次证明混乱和疯狂才是赢家。 它们让他的笑容......与众不同。 至于这个模仿者,下次蝙蝠来找他玩的时候,他要让这颗人头在阴暗的角落里当观众。 让它羡慕自己,却无可奈何。 哈哈! 这个头对于苏明没什么用,他找正联结账不需要这么血腥的证据,这里可是蝙蝠洞,布鲁斯回来肯定会查监控录像的。 雇佣杀手确实有时候需要留些证据,比如目标的一只耳朵,一只手,或者是人头之类能证明任务完成,方便核实身份的东西。 凭借这些才能领到佣金,这是职业需要。 不过一来蝙蝠侠不会赖账,他不知道钱是什么,对钱没有兴趣;二来既然小丑想要这脑袋,那小丑的钱也是钱,货卖两家也不是什么问题。 雇佣兵界有过这样的例子,许多人同时悬赏一个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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