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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72 (第4/4页)
显稳重的次子,拍着朱高煦的背,笑得尤为畅怀。 “吾儿甚好。” 朱棣是天子,是杀人不眨眼的马上皇帝,也是一个父亲。 朱高煦献上火雷,令他在文臣武将面前很有面子,作为一国之君,他高兴,作为朱高煦的老爹,他更高兴。 儿子出息了,哪个做老子的会不得意? 看,这就是朕的儿子,上马打仗,带兵掠阵,一等一的悍将。下马练兵,造火器,照样不含糊! 斜睨一眼朝臣,羡慕嫉妒吗? 羡慕没用,嫉妒更没用! 为儿子骄傲的老爹,偶尔脑抽一回,应当可以理解。 “禀父王,此非儿臣一人之功。” 朱高煦一身大红郡王常服,骑-在枣红马上,更显丰神俊朗,傲气无双。饶是支持朱高炽上位的文臣也不得不承认,就外表来看,朱高炽的确比不上朱高煦,即便世子减少了宽度也一样。 朝廷选官要看长相,英俊潇洒才能位列庙堂,这是洪武帝定下的规矩。 永乐帝更喜欢相貌硬挺,肖似自身的儿子,貌似也能说得过去…… “哦?”朱棣看着朱高煦,示意他继续说下去。 “禀父王,火雷本为大宁杂造局工匠造出,儿臣自三弟信中闻之,令开平卫杂造局试造,发现威力的确强于军器局所造。令巡防边军携带,遇到几倍于己的鞑子游骑,仍可从容脱身。更可以爆裂之声提醒地堡守军,狼烟示警。” 朱高煦表情严肃,谈起边防工作一丝不够。朱棣听得极其认真,偶尔询问两句,总能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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